
圖、亞洲創新領跑世界,但其潛力仍有待挖掘
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 (WIPO) 2019年 10 月發佈的《世界智慧財產權指標》(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dicators ) 報告顯示,智慧財產權行業呈現出穩健地發展態勢,其中亞洲在創造力方面的表現可圈可點。目前,全球有效專利達 1400 萬件,比上年增長 6.7%,專利申請數量也實現了“九連增”。亞洲國家(尤其是中國、日本和韓國)在推動創新增長方面扮演了舉足輕重的角色,其去年提交的專利、商標和工業外觀設計申請數量占全球申請總量的三分之二以上。
這一搶眼表現凸顯了整個區域在創新方面的雄心壯志,他們已將發明和創新作為影響全球競爭力的核心指標。
這些發現表明,國際智慧財產權爭奪戰中的力量平衡正在發生變化,這預示著激動人心的未來,儘管在某些方面機遇與挑戰並存。
中國傲視群雄
中國的專利申請數量位居世界首位,美國、日本、韓國和德國緊隨其後。中國能夠在群雄逐鹿的 IP 領域拔得頭籌並不足為奇,但統計數字仍然十分驚人。2018年,中國的專利申請數量達到 154 萬件,遠超過美國、日本、韓國和歐盟的總和!這些申請占 2018 年世界專利申請量近一半 (46%)。相比之下,在十年前的 2008 年,中國的申請份額僅占 15%。大多數申請為本土申請,僅有一小部分申請來自外國機構。實際上,在向中國大陸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提交的所有申請中,非居民申請量僅占不到十分之一。
報告顯示,電腦技術專利是中美兩國專利申請的焦點所在,近年來,兩國在這一領域的申請量遠超所有其他國家。
隨著他們爭奪龍頭地位,IP保護和價值最大化的重要性也日漸凸顯。在這一方面,中國政府針對專利合作條約 (PCT) 申請提供的補貼已現成效。通過 PCT,申請人只需提交一份專利申請,即可使其發明在眾多國家中得到專利保護。中國2018年的 PCT 申請量位居世界第二,僅以微小差距落後於美國。這一單邊策略側重於 IP 保護的品質和數量,使保護更加深遠有力。
這種對品質和數量的關注在中國的其他戰略中也可見一斑。
對於 5G 或區塊鏈技術等競爭激烈、發展迅猛且遍及全球的關鍵業務或行業,以及企業和創新快速發展的地區,中國提供了大力支持。然而,在激勵高品質 IP 發展方面,補貼只是中國政府的其中一個手段。例如,國有企業也在積極推動 IP 的發展,創造了大量專利。
韓國重磅出擊
中國不是唯一一個通過財政補貼支持和鼓勵創新發展及商業化的國家。韓國在這一方面也頻頻發力。韓國政府將中小型企業視為重點扶持對象,並設立了諸多政府機構和區域開發園區來制定和實施 IP 戰略。
這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幫助韓國在 IP 領域搶佔了一席之地,即使不是絕對領先,也是十分突出。據 WIPO 的報告顯示,韓國“單位 GDP 的專利申請數量最多”,也意味著就創新能力而言,韓國正逐步將其他大型經濟體甩在身後。韓國同樣將電腦技術視為專利制勝的主戰場,使得這一領域的競爭更加白熱化。
日本研發投資飆升
在日本,專利申請數量的增長已經有所放緩,但它仍然是全球最多產的申報國之一,占全球專利申請總量的 9.4%。這一形勢目前看來仍會持續,因為Nikkei[1] 最近的一項研究顯示,日本大部分企業的研發預算目前處於歷史新高,儘管相關支出仍被美國和中國趕超。
隨著投資的不斷增加,IP 對日本各行各業的大型企業的重要性已顯而易見,未來只會有增無減。企業高管對其 IP 部門的要求可能也會隨之提高,促使其加強 IP保護,並在商業化方面另闢蹊徑。
訴訟格局不斷演變
亞洲是持續輸出的創新之源,因此結合整體格局、前景以及潛在威脅和機遇來看待這一點至關重要。
一直以來,防守戰術是大多數專利戰略的核心,因此訴訟可能性是一大關鍵考慮因素。在全球貿易戰的大背景下,我們有理由認為,涉及亞洲參與者的爭端可能會在全球範圍內蔓延。隨著某些競爭激烈或顛覆性行業的緊張局勢日益加劇,訴訟可能由亞洲實體在海外發起,也可能針對亞洲企業發起,尤其是在中國加強了 IP 保護之後。
5G 預計將是一個充滿爭議的領域。尖端電信技術的問世不僅在國家安全層面高度敏感,而且也是一個競爭白熱化的 IP 領域,其中 3G、4G 和 5G 的專利資產可能頗為相似。此外,各大組織對自身權利的捍衛已經不僅僅局限於所在的國家或地區,更是邁向了全球。作為未來十年的關鍵技術之一,5G 的風險不容低估。
在其他具有重要政治和經濟意義的領域,訴訟數量也可能呈現上升趨勢,例如能源和電力(尤其是潔淨能源)、物流和運輸,以及“物聯網”(IoT)。
IP 價值最大化
撇開訴訟熱點不談,亞洲的 IP 所有者從其資產中獲取最大價值和長期價值以推動業務和經濟增長的能力如何?
這是一個可以追溯至數量與品質博弈的重要問題,。創造力能否以目前的速度持續流動是一個熱議焦點,但無論如何,在 IP 業務上不斷推陳出新都將變得日益重要。這需要更為複雜的戰略和工具,只有這樣才能充分開發迄今尚未開發甚至尚未發現的潛力。
例如,通過促進 IP 數位化轉型,機器學習和人工智慧 (AI) 能夠分析大量宏觀經濟、行業或地理資料,從而揭示市場中隱藏的趨勢或差距,並探索創新成果的新用途或 IP 開發的新領域。隨著專利資料庫在全球範圍內實現互聯互通,機器學習將在 IP 戰略的支持中扮演愈發重要的角色。AI 能夠提供敏銳的洞察力,幫助企業在防守戰略(訴訟)與進攻戰略(側重於尋找許可機會)之間進行明智選擇,確定最行之有效、最有利可圖的行動方案。
而隨著區塊鏈開始嶄露頭角,IP 所有權的數位記錄變得近乎不可破解,在這種情況下,後一種戰略似乎將更勝一籌。此外,能夠實現日常(但往往較為複雜)流程(如申請和維護)自動化的技術可以產生協同效應,在提高效率的同時,降低代價高昂的人為錯誤風險,為組織帶來競爭優勢。
數位化轉型趨勢
一些亞洲經濟體在 IP 行業數位化轉型之旅中已走在前列。
在這一領域,日本企業處於領先地位,由高級管理層大力推動,自上而下進行轉型,在營造創新文化時,重點培養 IP 創新文化。許多美國公司的日本子公司受到了他們在美國見證的數位化轉型的影響,並引以為鑒。總體來說,日本長期處於技術開發和應用的前沿,因此能夠欣然接受新興理念和最新工具。
在澳洲,法律行業引領著 IP 的數位化革命。幾家大型律師事務所正在開闢一條數位化之路,旨在通過具有複雜功能(自動立案、簡化工作流管理等)的全新軟體解決方案説明客戶實現 IP 價值的最大化。此外,澳大利亞和紐西蘭的智慧財產權局正在設法通過雲解決方案整合資料庫,以期實現可訪問性和可搜索性的雙重提升。
與此同時,新加坡也不甘示弱,正在全力推進數位化轉型。作為高科技公司雲集的區域樞紐,新加坡擁有充足資源和管理意願來採用最新工具實現運營優化和流程調整。儘管新加坡、澳洲和日本在 IP 資產的創造方面不如亞洲其他國家多產,但他們大力推廣 IP 技術的應用,這意味著他們很可能從已被創造的 IP 中獲得巨大價值。
對於中國和韓國而言,數位化轉型之旅任重而道遠。兩國對數位化轉型理念的看法較為保守,因此投資意願十分低迷(大多數情況下)。更多的人需要親眼見證轉型帶來的好處。中國的勞動力成本極具競爭力,這意味著人工作業仍然可取,從而限制了其他國家對 IP 技術的採用。IP 數位化轉型的另一大阻礙在於,中國的律師事務所往往認為新軟體與其獨特流程無法相容,因此他們通常更傾向於自主研發軟體。
轉變乃大勢所趨
毫無疑問,中國和韓國是科技領域的先鋒,尤其是中國,專利申請數量遙遙領先,因此人工模式在未來可能難以為繼。隨著大量 IP 資產的不斷湧現,各大組織必須將數位工具物盡其用,以提高專利的盈利能力和價值,同時降低人為錯誤風險。
政府和企業都深知,創新與增長密不可分,因此全面投資數位化 IP 只是時間問題。
沒有人希望落於人後,中國更是如此,當轉變來臨之時,可能會形成勢不可擋之勢。或許中國是專利申請數量上的佼佼者,其漲幅是全球漲幅的兩倍以上(2018年11.6%相較5.2%,),但這並不是唯一的競技場。在不久的將來,尤其是在這病毒肆虐的艱難時期,IP數位化轉型的效能將越加凸顯。(3038字;圖1)
參考資料:
中國的專利申請數量位列世界第一
Japan's R&D spending hits record for nearly half of companies。Nikkei Asia Review,2019/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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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IoT時代5G專利授權機制之挑戰與機會
柏林工業大學與IPlytics GmbH於2020年2月初邀請了世界各地的產業專家參加了5G專利研究結果的報告。這項5G研究由德國聯邦經濟事務和能源部(BMWi)委託進行,目的是闡明5G標準的專利情況。受邀專家來自Nokia、Ericsson、華為、高通、中興通訊和三星等主要5G專利公司,奧迪、德國馬牌、西門子、BMW、福斯、博世、德國電信以及夫朗和斐協會(Fraunhofer)等德國產業的120名高級專利專家,共同商討未來的5G專利授權議題。
該5G專利研究的資料係基於已公告的5G專利以及向3GPP組織提交於ETSI資料庫的標準專利。然而,他們所做出的專利聲明(patent declaration)並不能視為經過法律驗證的標準必要專利(SEP)。若要識別5G標準專利之真正貢獻,需要由5G技術特定的標準產業專家來驗證。
研究結果顯示,5G標準已獲得很多專利。目前總共宣布了95,526項5G專利,細分為21,571個獨特的專利家族,其中只有44%尚未獲批准。但是,由於大多數5G專利都是最近才提交的,因此預計在未來幾年內專利授權的比例將大幅提高。大多數5G專利均是在2017年至2019年間申報,可見逐年增長的趨勢,再加上由於5G標準的開發尚未完成,預計未來幾年會有更多的專利聲明。值得一提的是,針對5G申報的專利中有24%之前已經針對4G申報過,這也意味著部份4G技術與新5G規範相關。
5G專利市場中國參與者增加且是新進入者
研究結果顯示,華為(中國)、中興通訊(中國)、三星(南韓)、LG(南韓)、諾基亞(芬蘭)、愛立信(瑞典)和高通(美國)是5G專利領導者。其中,有些原不在4G發展而後進入5G的新參與者:Oppo(中國)、Vivo(中國)、FG Innovation(中國)、展訊通信(中國)和華碩電腦(台灣),都是5G專利排行榜上的新面孔。
3GPP是制訂3G、4G和5G等電信標準的機構。華為、愛立信、諾基亞、高通、中興通訊、三星和LG等主要4G標準開發商再度成為5G發展的有力競爭者,且來自中國的新玩家和後進者越來越多。商標註冊達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

義大利工程師利用3D列印技術打造零件,將浮潛用的面鏡轉變為呼吸輔助器,希望能解決醫療資源不足問題。圖擷自YouTube
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升溫,截至今(25)日義大利已有69176例確診、6820起死亡案例,死亡人數為全球最高。有義大利工程師利用3D列印技術打造零件,將浮潛用的面鏡轉變為呼吸輔助器,希望能解決醫療資源不足問題,為確診病患帶來幫助。
根據「3D Print Media」報導,一個年輕的工程師團隊為了解決義大利氧氣治療面罩短缺的問題,與法國運動品牌迪卡儂合作,以3D列印技術設計出全新零件「Charlotte Valve」,可與市面上販售的一款浮潛面罩結合,再連接到呼吸機上,成為防護性PPE面罩。
這個面罩在連上呼吸機後經過醫院測試確實可行,而醫院也決定馬上在確診病患身上試用,結果也成功了,不過研發團隊強調這項設計尚未得到認證,並建議醫院只能在緊急情況下才能使用。
報導指出雖然這是一項創新的專利,但研發團隊表示「該專利將保持免費使用,因為我們的意圖是所有有需要的醫院都可以在必要時使用它」,因此任何擁有3D列印機的人都可以做出這項零件,希望能為確診病患帶來幫助。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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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碩等全球科技巨頭一同遭到指控,疑似被專利戰的發動「盯上」。(美聯社) 商標註冊達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2)

基隆市李姓男子等人謊稱擁有美國授權轉利,涉嫌違法向投資人吸金43億,檢警查扣大批李虛偽驗資的特別股股票。記者陳宏睿/翻攝
基隆市李姓男子曾任傳銷集團的重要幹部,過去涉違反公平交易法獲判緩刑,李為獲取暴利,與妻子、大姨子分別擔任廣豐、風能量兩家公司負責人、總監,向投資人謊稱,已取得美國能源部授權的
專利、俗稱「綠水泥」的複合材料,可包覆核廢料,李以此向投資人
吸金,宣稱投資方案可按月給付,年利達8.4%、12%的紅利、利息,另提供風能量的股票當質押憑證,李也利用虛偽驗資的方式,辦理增資特別股,當成質押憑證給投資人,形同「印股票
換鈔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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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夏普對日本OPPO提起LTE專利侵權訴訟 近期,夏普(Sharp)頻頻發動專利戰,橫跨LTE通信及液晶顯示器,從槓上中國OPPO、冠捷、長虹光電、美國電視大廠 Vizio到美國電動車大廠特斯拉(Tesla)。
夏普於2020.1.30官網公告,對中國大陸手機廠OPPO專利訴訟戰從中國打到德國、日本三地法院分別提起專利侵權案,強調OPPO侵犯夏普的多項4G LTE專利。夏普聲明,已經於3月6日在德國慕尼黑法院及曼海姆區法院對OPPO提起專利侵權損害訴訟。同時,夏普也於3月6日及9日在東京地方法院對日本OPPO公司提起專利侵權案。
此訴訟值得注意的事,兩造雙方的背景及背後客戶,因夏普隸屬於富士康電子公司,富士康電子是全球最大的台灣電子代工生產商,尤其幫助Apple及非蘋手機代工。日本Oppo隸屬中國步步高電子公司,步步高電子公司擁有OnePlus,Vivo和Realme等品牌。實際上,步步高是全球最大的智慧手機製造商之一。
夏普於2020.3.11官網公告,已對台資面板廠冠捷、咸陽彩虹光電、美國電視大廠 Vizio等三家公司,向美國加州中區地方法院提起專利侵權訴訟。有關於侵犯其12篇液晶顯示相關專利,包含聚合物穩定配向(PSA)及高畫質顯示技術。
日媒2020.3.19報導,夏普已於近期向東京地院遞狀控告特斯拉日本法人侵犯夏普通訊技術相關專利權,包含「Model X」、「Model S」「Model 3」等 3 款電動車所搭載的通訊功能侵犯夏普的專利權,要求上述車款禁止進口至日本。詳細細節仍不清楚,但外媒猜測,夏普有提到車載通信設備,可能涉及特斯拉的車載資通信系統。
總而言之,此刻才挑起液晶顯示及LTE專利侵權訴訟,似乎有點炒冷飯。不論液晶顯示或4G LTE已廣泛使用多年,而且即將邁入OLED或5G手機時代。關於液晶顯示及LTE專利侵權議題或是專利授權,似乎之前專利戰已經進行多年且解決了不少法律糾紛。或許,在景氣循環不佳之時,藉主張專利權可以回收部分IPR投資及創造現金流吧!(618字;圖1)
參考資料:
Sharp Files Patent Infringement Lawsuit Regarding Liquid Crystal Panels against CHOT, et al., in the United States. Sharp, 2020/3/11。
Sharp Files Patent Infringement Lawsuit against OPPO Japan。Sharp,202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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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蘋果銷售違反競爭行為,法國裁罰11億歐元
2020年3月16日,蘋果公司及兩家合作經銷商因其銷售行為在法國違反反壟斷法而裁罰11億歐元,主要因蘋果商品銷售牽涉到反競爭行為以及沖銷市場(sterilizing the market),這些商品在Apple專賣店、大型賣場或是小型零售商,分銷行為造成不公平競爭。
蘋果及其經銷廠商Ingram Micro和Tech Data,遭法國競爭委員會(Autoritéde la Concurrence)指控和罰款,原因係該公司以共商定價(cartel)運作,因而影響產品定價及銷售,且範圍幾乎涵蓋Apple所有產品,包括Mac電腦和iPad平板,但不包含iPhone,因iPhone通常是由手機經銷商和運營商銷售。蘋果被責令支付11億歐元(合12億美元),而Tech Data及Ingram Micro則分別被罰款7610萬及6290萬歐元。總計12.4億歐元成為法國有史以來反競爭銷售最高罰款。
根據法國競爭委員會主席Isabelle de Silva表示,這是對經濟參與者最嚴厲的制裁,該案中,蘋果公司特殊的規模也已經被適當考慮進去。最後,委員會認為,在本案中蘋果公司濫用優質零售商(premium retailers)的經濟依賴,委員會認為這部份特別嚴重。
本案調查從2012年開始,起因於蘋果在法國最大的銷售商eBizcuss於2011年倒閉,該公司隨後對蘋果進行訴訟,指責蘋果在該公司的CEO公開控訴蘋果的不公平價格競爭後,刻意使其庫存不足。與該案件相關的訴訟於2017年結束。
本案的爭議點在於,蘋果商品通常是由三種經銷商分銷:大型賣場零售商(例如:大型超市和大型倉儲式廠商),法國約有1800家;小型經銷商,通常是獨立企業並提供服務及銷售;以及蘋果自營專賣店,透過線上及實體銷售店Apple Store。蘋果公司會向經銷商發放「授權authorised」和「優質premium」證章,從而使經銷商有權取得產品和服務,前提是經銷商必須遵守更具體的蘋果的銷售和定價規則。這也正是本案主要爭議點,EBizcuss也是經銷商爭議的例子。
法國競爭委員會指出蘋果及其合作夥伴違反了三個面向:商標註冊達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0)

所謂FRAND原則也就是公平、合理、無歧視的專利授權協議原則,已成為法院攻防與討論的焦點。專利權人(Licensor)是否僅需強調他們歷來的授權費是合乎FRAND原則,則被授權人(licensee)就必須全盤接受?資訊不對等與FRAND原則似乎成為專利授權的挑戰,並導致訴訟糾紛增加。
根據國外Unified Consulting網站,進行分析2017年TCL v. Ericsson案,關於LTE FRAND原則下凸顯了有利於專利權人的資訊不對稱和對被授權人費率上的不公平。從愛立信相關LTE專利授權條款也揭示,並非所有標準必要專利(SEP)授權費率都是符合公平、合理以及無歧視的原則,某些被收權人被要求費率比其他公司還高出500%或更多是以營收為基礎來核算SEP授權費。
根據TCL v. Ericsson案的記錄,華為向愛立信支付的LTE實際權利金,對比於蘋果傳言支付的侵權合理授權金還高了約75%,即使考量到華為對愛立信基礎設施業務交叉授權的價值。這種看似不公平的現象也讓人不禁聯想到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管理局(SAMR)在2019年對愛立信的專利授權行為所發起的反壟斷調查。
顯然,愛立信對2017年全球前十大手機品牌所要求的SEP授權金有所不同,當時還未進入前十大的TCL,愛立信向TCL提供兩種選擇皆比其他品牌所支付金額還要高。法院發現,其中一種選項若以涉嫌侵權的營收來計算,則比其他公司所支付的金額高出了近500%,或另一種選項“僅”高出200%。法院承認將公司與公司進行比較是困難的,然而報價差異之大,顯示了愛立信違反了FRAND的原則。以下是根據向法院披露的涉嫌侵權營收而得出有效的授權費(effective royal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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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專利局(EPO)發佈2019年各國企業在歐洲的專利申請統計,且較2018年成長4%,達到18萬1406件,連續3年創歷史新高。
圖一、歐洲專利申請統計(2015-2019) 商標註冊達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3)
依據本網站先前曾報導「兩岸指紋辨識專利戰果,匯頂主張專利遭判無效」[參考1],神盾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無效請求,撤銷匯頂所擁有的指紋辨識相關CN201820937410.2號中國專利的所有權利要求項。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於無效請求程序中,神盾成功主張早於此CN專利優先權日前的公開銷售產品「LG Nexus 5X手機」為前案證據12’,構成部分撤銷此CN專利之前案證據。本文說明神盾如何於無效請求中主張先前銷售產品為前案證據,並補充說明其他大陸事務所的可能相關實務作法。
神盾案:公證前案物證網購過程、公證前案物證行銷文章、前案物證實物
參考神盾所提無效請求審查決定書[參考2],該審查決定的審查基礎是專利權人匯頂於2019年04月15日和2019年11月14日提交修改後的權利要求書,修正後權利要求第一項具體如下:
1. 一種屏下生物特徵識別裝置,其特徵在於,包括:
固定架;
顯示幕,所述顯示幕具有顯示區域;
生物特徵識別模組,所述生物特徵識別模組安裝到所述固定架,並通過所述固定架設置在所述
顯示幕的下方,其中,所述生物特徵識別模組的生物特徵採集區域位於所述顯示幕的顯示區域
之中;
所述屏下生物特徵識別裝置應用在終端設備,所述固定架為所述終端設備的中框;
所述中框在所述生物特徵識別模組的安裝區域形成有開孔;
所述生物特徵識別模組固定到所述中框的下表面位於所述開孔周圍的區域;
所述生物特徵識別模組通過所述中框與所述顯示幕進行非接觸式安裝固定,以在所述生物特徵
識別模組和所述顯示幕之間形成間隙。
以無效比對表來比對說明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書所載修改後權利要求第1項的部分無效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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