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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糖哥哥」陳嘉行離開MOMO親子台多年,去年收到存證信函,遭電視台要求他不准使用「焦糖哥哥」、「焦糖」,他為反制向經濟智慧財產局申請「焦糖哥哥」商標廢止,今智財局公布裁定結果,廢止MOMO親子台註冊「焦糖哥哥」商品商標與服務商標。

 
陳嘉行去年收到電視台存證信函,要求他5天內到電視台談判「要賠富邦多少錢」,台長陳景怡又在官方粉專發文及風傳媒受訪上,對他人格羞辱及商譽詆毀,如今智財局裁定結果出爐,他可以繼續使用「焦糖哥哥」的名號,槓上電視台告捷獲勝。

MOMO親子台曾發聲明,表示與陳嘉行(焦糖哥哥)於2014年結束合作關係後,陳不能繼續使用「焦糖哥哥」或「焦糖」名稱,指陳嘉行屢次侵害MOMO親子台的商標權與著作財產權,於2017年、2019年參加演出活動皆自稱焦糖哥哥,並怒斥陳利用臉書文字顛倒是非,企圖影響社會大眾的認知判斷。

對於商標廢止獲勝,陳嘉行有感而言,稱帶給小朋友歡笑的哥哥姊姊,對於電視台而言是「不爽不要做,我隨時能找人換掉你(妳)的消耗品」,所謂的泡芙姐姐、糖果姐姐不知早已換過多少人,自己也是因為覺得生病了,才不得不離開。

他說不是不喜歡哥哥姐姐的工作,多年來「焦糖哥哥還是焦糖哥哥,我只是換個方式陪伴孩子」,並感性告白那些年在舞台上、攝影棚裡,「對待你們的感情及笑容都是真的」。
 
轉載自: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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