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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藝術節主視覺Logo爆發抄襲英國插畫家作品,文化局緊急下架,將向原創者道歉。...
台南藝術節主視覺Logo爆發抄襲英國插畫家作品,文化局緊急下架,將向原創者道歉。 圖/台南文化局提供、取自Maria IG
 

 

台南藝術節主視覺的LOGO爆發抄襲事件,活動網頁的「OK」標誌,被指控抄襲英國視覺藝術家Maria-Ines Gul在二○一四年的作品。

承攬此案的「三人制創」設計公司第一時間予以駁斥,表明是自己創意發想;然紙包不住火,經有關單位進行確認後,不得不認抄襲, 除了顏面盡失,還得概括承受後續法律責任。

 
 

台南市文化局目前除了緊急下架LOGO等文宣,也將委託律師對「三人制創」進行求償。

事實上,不久前也才爆發由交通部觀光局斥資新台幣三百萬元所打造的南投集集石虎彩繪列車,一登場便遭到「石虎像花豹」 的質疑聲浪。

「確實是太抽象簡化了,沒有顧慮到細節,我很對不起。」這位旅美設計師公開道歉。而更讓人驚訝的是,真正的答案居然是:設計師是在網路付費圖庫上買來一位俄羅斯女藝術家的花豹圖樣,便直接沿用, 並未得到作者的同意與授權。

根據維基百科,所謂智慧財產權,是人類智慧創造出來的無形財產,主要涉及版權、專利商標等領域。音樂和文學等形式藝術作品,及一些發現、發明、詞語、詞組、符號、設計都能被當作智慧財產而受保護。

便宜行事的結果,除了砸掉自己辛辛苦苦在業界所積累的名聲外,更顯示在這方面的輕忽與無知,也無視於智慧財產權在相關領域的權利與保障。

既然是「創意」,就應該是來自於自己腦袋的發想; 若想借力使力,也得經由對方同意授權方可,否則只是拾人牙慧據為己有,又與剽竊有何差異呢?請所有藝術工作者自重,並引以為鑑!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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